标题:
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等方面支出。此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一、请你市县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4年资金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区级财政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
二、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分配表
附件2:2024年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明细表
附件3:2024年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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