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索引号:00817386-2/2024-42776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4-05-28 11:01 文 号:琼财综函〔2024〕93号 发布日期:2024-05-29 11:01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反馈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总部核心科研基地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意见的函

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总部核心科研基地项目减免海域使用金的请示》(三科开发2024〕172号)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第四条第四款和《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总部核心科研基地项目属于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符合海域使用金免缴条件。

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的通知》(财综〔2013〕66号)精神,经审核,同意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总部核心科研基地项目,在用海期限内依法免缴海域使用金9.57075万

二、你单位在项目用海期限内如发生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


或经批准改变用途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的,应按照规定重新履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和报批手续,并依法依规补缴已减免的海域使用金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