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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19-28139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18-12-28 08:59 文 号:琼财教〔2018〕2013号 发布日期:2018-12-28 08:59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8〕118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详见附件)。待2019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补助经费,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请各市县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6〕5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政策。根据《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琼府办〔2018〕74号),部分事权省与市县财政分担比例从2019年起调整,请各市县做好2019年预算安排。

此项经费由市县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请各市县在实际支出时列2019年支出功能科目“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省属单位支出分类科目详见附件,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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