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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4-11963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3-12-25 09:00 文 号:琼财教〔2023〕1505号 发布日期:2023-12-26 09:00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奖补、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等,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资金用于奖补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请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60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二、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制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的通知》(琼教师〔2021〕32号),参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补助标准,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的工资性支出、交通补助、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招聘、培训等工作省级所需支出,市县承担其余经费。市县要认真落实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农村学前教育教师享受相关政策,确保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工资正常发放。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三、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补助资金用于将原辞退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为已故人员发放抚恤金。请按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4〕153号)要求,认真做好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四、上述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项目监控与绩效评价。

附件:1.202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2.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省级财政奖补

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4.海南省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

金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合计

中小学省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奖补

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补助

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资金

支出功能科目

“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

根据实际支出分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或其他支出功能科目

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

合计

4642.86

2898.86

1306

438

1

海口市

839.99

622.99

147

70

2

三亚市

430.51

402.51

25

3

3

儋州市

561.35

386.35

171

4

4

屯昌县

232.56

131.56

74

27

5

澄迈县

213.12

131.12

82

6

文昌市

23

23

7

定安县

206.28

6.28

163

37

8

琼海市

223.75

104.75

74

45

9

五指山市

137.5

69.5

65

3

10

临高县

172.94

120.94

52

11

白沙县

225.23

146.23

79

12

万宁市

234.51

193.51

14

27

13

乐东县

341.14

180.14

153

8

14

保亭县

76.29

43.29

31

2

15

东方市

129.48

37.48

65

27

16

昌江县

75.13

58.13

17

17

陵水县

467.86

224.86

228

15

18

琼中县

52.22

39.22

13

附件2

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

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

市县级财政部门

市县级主管部门/省级单位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898.86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资金

2898.86

            市县级资金

总体

目标

目标1:全省18个市县均能完成义务教育学生参加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

目标2:各市县每年能完成辖区2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任务。

目标3:确保五个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稳定正常运行。

目标4:家长及学生满意度在85%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学校参加演练的市县个数

18

每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参训比例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学生防溺水及交通安全等意识

明显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运行状况

5个基地稳定正常运行

家长和学生满意度

85%%

附件3

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计划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2024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

省级主管部门

教育厅

专项实施年度

2024年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1306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0

地方资金

1306万元

年度

目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2021年至2023年招聘在岗的299名省级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满足国家脱贫市县和少数民族市县乡镇幼儿园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充实了乡镇幼儿园师资,进一步解决乡镇幼儿园师资不足等问题,有效缓解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力量薄弱、数量不足等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招聘录用教师在岗率

≥95%

时效指标

教师工资发放及时率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不断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招聘教师满意率

≥80%

学生满意度

≥90%

附件4

海南省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海南省解决原辞退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

省级主管部门

教育厅

专项实施年度

2024年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

438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0

地方资金

438万元

年度目标

通过将符合条件的原辞退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已故人员抚恤金等措施,妥善解决我省原辞退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每年受益的原辞退民办教师不少于5000人。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原辞退民办教师受益人数

≥5000人

质量指标

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率

≥90%

时效指标

符合条件的原辞退民办教师覆盖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原辞退民办教师老有所养保障率

≥8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原辞退民办教师满意率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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