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热点专题 > 脱贫攻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30 18:09:00
  • 来源:
  • 微信
    X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省民宗委《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琼族函〔2020〕110号)和省发改委《关于报送2021年以工代赈省级配套资金分配建议的函》(琼发改区域函〔2020〕1002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类05款。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资金。

请市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请暂按照《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6〕324号)要求,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鉴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尚未明确,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要求,请按照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请市县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琼财农〔2019〕830号)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同时,认真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小计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以工代赈资金

1

五指山市

879 

479 

400

2

保亭县

525 

525 

3

琼中县

854 

554 

300

4

白沙县

591 

591 

5

儋州市

354 

354 

6

琼海市

75 

75 

7

万宁市

336 

336 

8

东方市

329 

329 

9

乐东县

432 

432 

10

屯昌县

428 

128 

300

11

陵水县

420 

420 

12

昌江县

427 

427 

全省合计

5650 

4650 

1000 


    相关稿件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