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解读和落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省财政厅厅长王惠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调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此次调整的三项主要内容包括:将年度免税购物限额从1.6万元增至3万元,不限次数;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对岛内外居民旅客实行相同免税购物政策。
自2011年4月20日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实施至2018年11月27日,海口海关共监管海口、三亚两家免税店销售免税品392.59亿元,购物人数超12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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