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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5年秋季学期起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多级财政保障惠及万千家

  • 发布日期:2025-08-31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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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 号)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近日,海南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海南省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海南将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通过精准覆盖、分档补助、多元配套等举措,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进一步增强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的获得感。

覆盖公办民办,精准划定免费范围

《方案》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原则,明确两类主体纳入免费范畴。一方面,实现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免费“全覆盖”,2025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公办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全额免除;另一方面,兼顾民办园适龄儿童权益,各市县参照同类型公办园免除水平,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园适龄儿童,分类细化保育教育费减免标准。

针对民办园因减免产生的收入缺口,《方案》明确由市县教育、财政部门按在园儿童人数、生均补助标准分类型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不高于收费标准),全力保障民办园正常运转,避免政策落地影响办园稳定性。

配套政策托底,兼顾“免费”与“提质”

《方案》不止步于“免学费”,更注重构建学前教育发展全链条保障。在资助帮扶上,明确在免保育教育费基础上,继续为在园孤儿、残疾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生活费补助,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为特殊群体兜底;在师资保障上,要求公办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民办园合理确定教师薪酬标准,稳定教师队伍。

同时,《方案》强调“免费不降质”,明确不得因推行政策降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或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办园质量不打折扣。

严监管强落实,确保红利直达家庭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案》要求市县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补助标准并做好政策衔接;强化资金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日常运转,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程监控;规范收费行为,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严禁借免费之机提价;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家长清晰知晓政策内容。

下一步,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加强督导检查,动态评估政策效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降低家庭教育成本,为海南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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