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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破产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健全市场主体常态化退出机制,精准落实减税纾困政策,妥善解决破产企业存续期间税费负担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有关规定,我厅联合省税务局起草了《关于破产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hnscztcyfx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关于破产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信函书面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海南省财政厅财源分析处,邮政编码:570105。
所有反馈材料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相关信息主要用于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561803
附件1:关于破产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doc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