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准予海南弘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弘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46900003。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许燕。
五、各合伙人/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许燕:460000380004,王雪峰:110002670057。
六、注册资本:100万元。
七、经营地址:海南省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17幢一层2001。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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