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我厅于2020年1月8日作出准予海南平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海南平翔会计师事务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6010031。
三、组织形式:个人独资。
四、投资人(主任会计师)姓名:张平。
五、在该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张平:220300010671,彭晓林:220300050742。
六、注册资本:100万元。
七、经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路160号金侨大厦第19层1920房。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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