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一)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为2022年8月5日、6日、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会计高级资格考试为8月7日上午8:30—12:00 。
请广大考生提前查看本人考试时间和考点(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确认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8月5日、6日、7日前往考点时,请预留充足的入场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证明等检查时间,建议至少在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因疫情防疫要求,考生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考生乘坐公交或者出租车前往考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请考生在2022年7月20日9:00至8月4日24:00内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输入身份证号码,自行下载并打印(激光打印机打印)准考证,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相片等要素是否清晰无误。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考生照片的户籍证明)、签署本人姓名的《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三、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如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和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前7天,考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考前,相关部门将对考生健康码信息进行筛查。
3.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
4.考生进入考点须扫描海南省健康码二维码和行程卡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5.考生必须经过测温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6.考生排队接受体温测量、身份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核查时应保持间隔不小于1米的距离。
7.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备)且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体温低于37.3℃及低风险地区考生考前48小时内至少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如无法确定采样时间,则以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往前推6个小时为准)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涉疫区(涉疫区名单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在入琼口岸进行“落地检”。入琼后应按照考区属地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全国涉疫区来返海口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还应进行“三天二检”,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因返琼时间短无法完成“三天二检”的,应至少提供考前48小时内(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还需要说明未被有关部门要求居家健康监测的方可入场。
(4)考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人员,在入琼口岸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管控期满后参加考试的,应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持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5)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转至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不按要求提供考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3)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
(5)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考前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仍处于管控期内或是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的;
(6)考前28天内有境外及香港特区、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7)进场时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觉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专家研判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8)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为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我们将适时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新要求,及时做出相应的动态调整,并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mof.hainan.gov.cn/)及“海南省财政厅”公众号发布提示,请各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