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索引号:00817386-2/2021-45676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0-12-31 17:12 文 号:琼财教〔2020〕1119号 发布日期:2020-12-31 17:12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社会发展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85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和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00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教规〔2020〕2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市县要突出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遴选好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月底前将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下达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合计

中央
资金

省级
资金

合  计

71300 

51300 

20000 

1

海口市

7986 

2289 

5697 

2

三亚市

1463 

 

1463 

3

儋州市

6534 

5538 

996 

4

五指山市

1156 

980 

176 

5

文昌市

6161 

4911 

1250 

6

琼海市

5405 

3988 

1417 

7

万宁市

4785 

4423 

362 

8

东方市

4510 

4103 

407 

9

定安县

4637 

3644 

993 

10

屯昌县

4134 

3022 

1112 

11

澄迈县

3926 

2907 

1019 

12

临高县

5083 

3920 

1163 

13

白沙县

3265 

2627 

638 

14

昌江县

2426 

1603 

823 

15

乐东县

2690 

2249 

441 

16

陵水县

1681 

1438 

243 

17

保亭县

1616 

1284 

332 

18

琼中县

3757 

2289 

1468 

19

洋浦

85 

85 

0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