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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计划(提前下达)的函》(琼农计财〔2020〕136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主要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具体金额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相关预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下达省本级单位资金列入其2021年部门预算。同时,请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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