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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2-85440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2-06-22 15:27 文 号:琼财教〔2022〕291号 发布日期:2022-06-22 15:27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并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省教育厅、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10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第一批)的意见》(财办教[2022]34号)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经研究,现调整并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资金直达基层要求

    根据财政部对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部署,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控等工作。各市县对应安排的本级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市县财政部门在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时,项目名称应与省级财政部门预算指标发文中的有关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准确将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等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反映学生资助预算执行实际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管理

    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按规定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要向乡镇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继续落实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具体学校(教学点)。其中,对目前没有学生但仍然保留的学校(教学点),要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不得简单按标准拨付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造成资金安全风险。

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教〔2020〕68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要求,规范使用资金,不得将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教师工资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各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督促民办学校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民办学校应按照省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础标准免除学生的学杂费,收取住宿费的民办和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财政对寄宿制学校补助公用经费的增加部分,相应减免寄宿生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低于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学校应免收学生学杂费,剩余补助资金由学校按规定的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使用。

三、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请各市县、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按照政策公告、学生申报、认定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四、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

各市县要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安全隐患。同时,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五、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中央财政安排工资性补助资金,省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核定2023年特岗教师补助资金时,根据2022年度实际到岗教师人数据实结算,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市县核减补助经费。各市县要认真落实特岗教师待遇相关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同等条件下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请各市县在实际支出时中央资金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省级资金列“205教育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10201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款项。

六、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各市县教育局、财政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表,开展项目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

此次下达资金市县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涉及的2022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2。

附件: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政府支出分类科目

      3.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4.预算指标调剂情况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25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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