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万宁市、陵水县、白沙县财政局:
为支持我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6〕1787号)和《海南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6〕1737号),以及第六届省运会赛区分配情况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评价结果。经研究,现对2022年提前下达的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调剂。调剂后新增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项目以及资金安排情况见附件1。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此次下达的调剂资金后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 2022年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
算调剂表
2. 2022年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绩
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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