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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3-37803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2-12-09 15:39 文 号:琼财社〔2022〕1058号 发布日期:2022-12-09 15:39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指标(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08抚恤”科目。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西沙参战民兵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支出。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及时下达指标,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各市县如有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三、请各市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分配表

附件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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