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市县财政局:
现下达你市县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功能科目。
二、请你市县按照《农业生产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海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
用补贴)分配情况表
2.2023年海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
用补贴)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海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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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名称 |
金额(万元) |
合计 |
430 |
海口市 |
31 |
三亚市 |
22 |
儋州市 |
22 |
琼海市 |
14 |
文昌市 |
26 |
万宁市 |
25 |
东方市 |
46 |
五指山市 |
7 |
乐东县 |
33 |
澄迈县 |
32 |
临高县 |
30 |
定安县 |
25 |
屯昌县 |
14 |
陵水县 |
17 |
昌江县 |
26 |
保亭县 |
15 |
琼中县 |
29 |
白沙县 |
16 |
备注: 根据2022年各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来安排2023年省级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下达金额。本表采用了四个因素,其中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率、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进度、2022年农机具报废补贴工作完成进度取自2022年各市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表(得分为各市县年度得分),第四个因素为机动因素,根据各市县农机市场饱和度等进行调整,以使下达的资金能被更好利用。1.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进度各占测算分配权重的40%,2022年农机具报废补贴工作完成进度占测算分配权重的20%。2.将各市县农机市场饱和度按低至高分为七个档次,分别为饱和度一星至七星,一至三星分别调增4%、2%、1%,四星不变,五至七星分别调减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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