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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主动公开
琼财行函〔2023〕102号
省妇联:
现就董书剑代表提出的《关于提供“两癌”保险保障,构筑妇女健康防线的建议》(第712195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2019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省妇联“全省妇女保险计划”项目750万元,用于为农村贫困女性购买“两癌”保险。此后,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积极作用,省妇联报请省政府同意,将“关爱农村贫困女性‘两癌保险’项目”的实施方式从“购买商业保险方式”改成“资金救助方式”,并联合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了《海南省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琼妇字〔2019〕37号),变更方式后,可对患“两癌”及癌前病变的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农村低保贫困妇女和农村特困户妇女进行资金救助。
二、2022年,为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五部门修订印发了《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
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琼妇字〔2022〕13号)。2022年、2023年省财政分别下达700万元、934万元“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资金”,以弥补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及术中营养、术后疗养康复等费用,减轻患者家庭负担,防止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同时,为切实提高我省妇女抵御健康风险的能力,2022年、2023年,省财政分别下达1418.58万元、1240.33万元用于我省妇女“两癌筛查”。
以上意见,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省财政厅行政处 肖高翔,联系电话:6857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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