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索引号:00817386-2/2023-72072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3-06-27 15:27 文 号:琼财社〔2023〕517号 发布日期:2023-06-29 15:27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省技师学院、三亚技师学院、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2)和《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1〕1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市县(单位)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    万元(具体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次下达市县就业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常住人口数、人均财力、上年度滚存结余情况、保障性支出占比等因素分配,并结合其它因素进行调节:一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二是重点劳务品牌建设;三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四是儋洋一体化倾斜资金支持;五是绩效考核奖励或扣减包括完成就业工作核心指标、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和结余纳入年度筹集使用情况等。

二、次下达市县就业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创业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其他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

三、本次下达的省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科目,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

四、本次资金所列2023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详见资金分配表

五、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六、各市县(单位)要按规定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并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海南省财政厅

     2023626        

    (此件主动公开)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