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省农业农村厅:
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5万元,省级资金55万元)用于东方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二、请你厅认真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4〕30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提级发放试点的通知》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补贴主体。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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