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各市县财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4号)和省财年度预算安排,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详见附件2),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可与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历年相关结余资金一起统筹使用,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项目”用于有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市县财政局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请市县财政局统筹历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结余资金,加快预算执行。
四、请各市县财政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会同民政局对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进一步细化本市县区域绩效目标,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附件2.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
附件3 2025年困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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