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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4-34413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4-12-13 11:29 文 号:琼财资环〔2024〕1347号 发布日期:2024-12-16 11:29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

三亚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财政局

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作安排以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5号),经审核,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具体金额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据实列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用于开展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请你市(县)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请你市(县)收到资金后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财资环规〔202416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落实地方(市县)财政投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你市(县)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表,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上述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分配表

附件2-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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