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保亭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23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社会〔2025〕567号),现将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县,专项用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预算指标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名称分解细化至底级项目并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
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专项名称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 |
||||
市县/单位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一体化系统项目 名称 |
金额 |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保亭县 |
海南保亭(呀诺达及槟榔谷5A景区)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 |
4550 |
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 传媒 |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合计 |
4550 |
|
|
注:“一体化系统项目名称”仅供省本级对照使用,市县应按照“具体项目名称”分解细化至底级项目并下达资金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
海南保亭(呀诺达及槟榔谷5A景区)旅游集散中心项目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保亭县 |
|||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4550 |
|||
总 体 目 标 |
依托国家级资源新建或改扩建重大旅游设施,促进重点景区游客服务设施水平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相得益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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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 指标 |
产出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 |
1 |
|
景区游客服务能力 |
优化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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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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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 指标 |
计划管理 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
≤1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 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 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80% |
|||
项目管理 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 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 比例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0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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