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综合事务
项目单位: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主管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评价时间: 2020年 4月 25日至2020年 5月25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上报时间:2020年5月29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综合事务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绩效目标 |
绩效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产出指标 |
对会计站规范化管理考评数 |
10个会计站 |
10个会计站 |
8个会计站 |
6个会计站 |
4个会计站 |
会计站办公场地租赁面积 |
1705.65平方米 |
1705.65平方米 |
1200平方米 |
800平方米 |
400平方米 |
|
计划差旅天数完成率 |
100% |
100% |
80% |
60% |
50%以下 |
|
计划印刷量完成率 |
100% |
100% |
80% |
60% |
50%以下 |
|
举办会议次数 |
6次 |
6次 |
4次 |
3次 |
0次 |
|
培训人次 |
2810人次 |
2810人次以上 |
2000人次 |
1200人次 |
400人次 |
|
成效指标 |
办公环境满意度 |
100% |
100% |
90-99% |
80-89% |
80%以下 |
规范化管理考评完成率 |
100% |
100% |
90-99% |
80-89% |
80%以下 |
|
劳务费支付率 |
100% |
95%或以上 |
90-94% |
85-89% |
85%以下 |
|
培训目标达成率 |
100% |
100% |
90-99% |
80-89% |
80%以下 |
|
账簿打印完成率 |
100% |
95%或以上 |
90-94% |
85-89% |
85%以下 |
注:“年初”目标指编制预算时(或绩效分析调整)申报的目标,“调整后”目标按项目自评情况填报。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
主管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
|||||||||||||
项目负责人 |
邱东明 |
联系电话 |
68510016 |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
邮编 |
570105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 一次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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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 (万元) |
860.89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816.35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816.35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816.35 |
省财政 |
816.35 |
|
|
|||||||||||
市县财政 |
|
市县财政 |
|
市县财政 |
|
|||||||||||
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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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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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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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5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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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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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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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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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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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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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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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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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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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东明 |
总会计师 |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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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红 |
二级调研员 |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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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霞 |
副处长 |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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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020年 月 日 |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海南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具体从事省直单位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和具体从事省直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本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2.负责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指导全省各级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3.负责省本级国库支付单位工资审核发放、法定代扣款划缴和全省财政工资网络统发的管理;4.负责省本级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指导全省各级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开展会计集中核算业务;5.负责编制省本级决算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6.负责省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动态监控;对全省各级财政国库执行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考评;指导省直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并进行规范化考评。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综合事务”项目属于我局的综合性项目,具体包括培训经费、业务指导检查经费、规范化管理考评经费、宣传经费、房屋租赁费等子项目,为我局的工资统发、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三项改革工作任务及事业创新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计划投资860.89万元,实际到位金816.35万元,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到位率94.83%。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使用资金816.3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费178.30万元、劳务派遣人员费142.94万元、培训费138.25万元、会议费7.15万元、印刷费27.93万元、代管网管单位业务经费75万元、委托课题研究业务费37.50万元、差旅费112.49万元、专用材料费15.96万元、维修维护费6.01万元、设备购置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支付816.3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资金管理措施,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一在预算下达后是将项目经费进行层层分解,明确支出责任处站,把支出责任逐级落实到具体处站;二是将分解后的各项开支列入我局的年度支出计划,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确定后实施;三是建立支出进度月报制度,按月通报各处站的经费支出进度,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项支出按照我局《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我局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授权审批。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2019年度经费分解计划,落实相关处站责任,行政财务处负责对项目资金统筹管理,各业务处站负责对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培训费,依照《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主要开展自贸区(港)建设、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提升等培训。
业务指导检查经费,依据我局《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局与市县对口联系安排的通知》要求,省局各处室及会计站负责对口联系市县支付局,赴市县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加强对市县指导业务工作。
委托业务代管经费,我局委托市县(区)支付局代为报账及核算的省本级驻市县单位216家,核算处根据信息处从账务系统中提取单位2018年度账套数、会计凭证及附件张数等工作量信息,测算出各市县代管工作量,据此支付各市县代管工作经费。
检查考核工作经费,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由我局监督处负责组织实施,一是完成2018年度预算部门财务管理规范化考评;二是完成2018年度市县支付局规范化管理考评;三是会计站规范化管理考核以考试竞赛代替培训考核的方式完成检查考核工作。
全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宣传经费,由我局办公室负责,依据我局出台的《海南省财政会计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管理办法》和《读书会奖励办法》实施。
房屋租赁费,由我局行政财务处为支出责任处室,依据一是与海南泉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行政政法四站办公租赁合同;二是与海南中洋实业有限公司的对外服务大厅租赁合同,为行政政法二站、教科文一站、教科文二站、社保站4个会计站提供办公场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科学规划安排项目经费,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项开支,通过采取如减少无关活动,控制举办会议(培训)规模,降低举办会议(培训)标准等方式有效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预算投资金额860.89万元,实际使用金额816.35万元。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进展顺利,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2019年培训费的投入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开展党性教育、综合素质能力提升、专业化业务知识能力等培训,通知培训进一步提升财政会计干部思想水平、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会干部队伍。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38期,培训4500余人次,为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业务指导检查经费的投入,加大省局对市县的业务指导和帮扶力度,我局各业务处站共赴市县开展调研交流95次,通过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决算、账务初始化等财政改革新业务及市县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培养市县业务骨干,推动市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助于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局面,提升全省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规范化管理水平。
考核工作经费的投入,一是省直预算部门157个,因机构改革部门拆分合并撤销影响,2019年仅对76个预算部门及下属单位2018年度财务管理情况实施考评,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支出报账、“三公经费”支出等九类15项指标进行考核。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部门(单位)按照考评结果逐项整改,促进预算部门财务管理。二是对19个市县支付局和洋浦支付局进行综合考评,采取市县相互交叉考评、 对口会计站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的方式考评,考评促进了市县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升了全省财政国库执行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全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上线参练。在全系统开展考试,全系统23个单位1434人参加考试。举办市县和省局两场知识竞赛,市县20支代表队和省支付局10支会计站代表队分场竞赛。通过岗位大练兵和竞赛活动,有效调动了全系统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国库支付系统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宣传工作经费投入,我局共撰写105篇重点课题调研报告,课题研究围绕提高报账效率,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对课题报告进行研讨,提出完善对策建议。2019年征集1423篇信息,省局内网工作动态采用70篇,《预算管理与会计》杂志刊登采用11篇,财政简报和媒体采纳信息17篇。编印《会人会语》2期发表文章56篇。有助于提高会计人员写作水平,促进组织文化融合发展。
房屋租赁费的投入,推行公开透明“一站式”服务窗口,为5个会计站提供办公场地租赁。一方面大大改善了工作人员及预算单位报账办公条件,充分保证了办公需求;另一方面办公地点临近省委、省政府和各级机关单位,高效便捷地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财政支付优质服务。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产出指标:规范化管理考评单位数、会计信息报送条数、计划差旅天数完成率、计划印刷量完成率(印刷)、培训班期数、培训人次;成效指标:规范化管理考评完成率、劳务费支付率、培训目标达成率、账簿打印完成率都达到了项目年初预期“优”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有:围绕我局的工作任务,积极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突出推改革、促规范、优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财务集中管理优势,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效能,有效的保障了我局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完成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财政财务大集中管理以及政府会计改革等各项改革提供财力支撑。
产生的社会效益有:一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和会计核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纵深推进,缩减支付电子化审核流程,优化了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和功能。省本级单位安全支付财政资金454.1亿元,涉及176.32万笔电子支付凭证;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严控现金结算率,现金结算率创新低。加强日常工资统发管理,确保工资统发和调资等工资改革工作安全高效。二是参与省直单位预决算编审工作,组织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初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组织开展部门决算编制,提高部门决算水平。派员参与财政部全国部门决算会审工作,参加财政部国库司部门决算报表设计调研和审核示例修订工作,为全国决算管理提供大力支持,获得财政部来函表扬。三是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海南充分发挥财政财务大集中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优势,积极参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并率先探索全省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工作。四是提高报账效率,更好服务海南自资区(港)建设。围绕提高报账效率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并对课题报告进行研讨,提出完善的对策建议。优化报账审核流程,取消复核会计,制定财务报账正面清单,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切实提升公务支出报账效率。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本项目的设立,与我局的自身职能相匹配,具有可持续性。我局将继续依托会计站归口管理优势,利用我省会计人员大集中的机制优势和财务信息大集中的系统资源,在财政与财务管理的协同配合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支出监督、部门决算、综合财报等财政中心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和重点课题调研等重点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有益决策参谋。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项目进展顺利,没有发生滞后。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1、2)。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项目中安排办公用房租赁费为行政政法四站和蓝天路服务大厅(4个会计站)办公用房的租赁费,因工作需要2020年将增加海府路粮食局站点(2个会计站)办公用房租赁费,这将增加我局的预算支出,为保障我局的办公用房需求,建议增加本项目中办公用房租赁费的预算安排。二是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信息化电脑设备需要国产化,电脑购置费用将加大,建议增加本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预算安排。
附件1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
分配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
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
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
产出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
||||
产出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
||||
产出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
社会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
环境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附件2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2 |
||
分配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3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5 |
||
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5 |
产出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4 |
||||
产出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3 |
||||
产出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8 |
||
社会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8 |
||||
环境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8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8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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