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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22-54058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22-01-30 15:53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01-30 15:53

标题: 关于海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海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21日在海南省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海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认真落实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沉着应对不利因素,积极防范重大风险,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步推进,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主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决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1.2亿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12.9%;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669.8亿元,收入总计2591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2.8亿元,为预算的95.7%,增长0.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83亿元,支出总计2465.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25.2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7亿元,为预算的111.7%,增长15%;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84.3亿元,收入总计1917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9亿元,为预算的104.5%,增长23.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38亿元,支出总计1883.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3.1亿元。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4.1亿元,为预算的75.8%,下降24.6%;加上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432.6亿元,收入总计826.7亿元。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5亿元,为预算的65.6%,下降38.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等139.5亿元,支出总计67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49.7亿元。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5亿元,为预算的97.1%,增长30.8%;加上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396.3亿元,收入总计453.8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9亿元,为预算的109.8%,下降4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等383.3亿元,支出总计44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9.6亿元。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7亿元,为预算的107%,增长13.3%,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13亿元,收入总计4.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9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9.9%,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支出总计4.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1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5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3.5%,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14亿元,收入总计3.19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7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7%,加上转移支付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支出总计3.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2亿元。

(四)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1亿元,为预算的109.1%,增长33.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9.6亿元,为预算的102.4%,增长10.6%。当年收支结余11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38.8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7亿元,为预算的116.7%,增长32.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4亿元,为预算的96.8%,下降6.5%。当年收支结余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2亿元。

(五)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41.6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5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11.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9.4亿元,有力保障了市县三保支出和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有效促进了市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六)2021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6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6.2%。主要用于重点园区、公共卫生和应急体系、城乡环保、五网基础设施、教育文体补短板等五大领域。全省2021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399.5亿元,每笔地债本息均已由省财政按时足额偿还,政府信用良好。预计2021年末全省法定债务余额3007.9亿元,在财政部下达我省债务限额3257.4亿元内,整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七)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科学有序抓好财政收入,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入库,防止月度性、季节性大起大落。优化产业结构,支持3+1”主导产业、海南特色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植高质量税源,在提升收入可持续性上下功夫,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21年海南地方级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较上年提高12.1个百分点。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11.6亿元,比上年增加12.1亿元。

2. 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全省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比上年压减10亿元,压减比例达7%。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直达资金单独调度库款。拨付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356.1亿元,比上年增长38.3%,确保直达资金及时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发放惠企补助6亿元,惠及企业932家;发放利民补助20亿元,惠及补助发放对象324.1万人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85.2亿元,优先用于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支出。

3.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政策落地见效

有序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两个15%”以及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三张零关税清单政策。争取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调整实施,清单商品由169项增至356项,实现翻倍扩容。认真落实启运港退税、内外贸同船加注保(退)税油、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等各项政策。扩大离岛免税政策影响力,全省10家离岛免税店总销售额增长84%。落实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简税制改革,研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简并为销售税。

4. 支持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出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聚焦解决企业最关心的科技创新、壮大市场主体、扩大投资、融资支持与优化发展环境等问题。拨付115.4亿元,支持G360文昌至临高高速公路、G15海口段高速公路、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5G网络建设运营补贴等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88亿元,支持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口江东新区等重点园区建设。拨付5.7亿元(历年累计投入57.9亿元),支持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建设,保障机场顺利投运。拨付5.2亿元,支持旅游、互联网、会展、生物医药、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发展。

5. 支持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实施

拨付6.6亿元,落实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建设,优化科技计划体系,更好地适应科技活动规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要求。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大力支持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拨付2.4亿元支持南海系列人才培养、院士创新平台建设、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建设等重大人才工程。

6.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政策,引导省融担基金、农担基金等政府性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下调至1%以下,推动省融担基金与国家融担基金签订6亿元批量再担保业务合作额度,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规模。拨付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鼓励市县和园区规范推广PPP模式,全省新增入库PPP项目7个,投资额44.4亿元。完成海南省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占有登记,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

7. 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衔接补助资金(原专项扶贫资金)33.6亿元,同比增长3.9%,支持5个脱贫县整合涉农资金17.6亿元。拨付8.6亿元,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拨付15.1亿元,支持松涛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4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拨付6.8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供水保障工程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5.3亿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拨付5.4亿元,支持农垦改革。拨付6.6亿元,支持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促进渔业转型发展。拨付8.1亿元,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参保,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为参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约475亿元。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461万人参保,重点人群实现全覆盖。拨付3.3亿元,用于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奖补,全省累计发放农民小额贷款146.2亿元,惠及15.4万户农户。

8.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拨付21.6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国土空间、海洋和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顺利成为国家第一批设立的五个国家公园之一支持核心区生态搬迁、开展特许经营、小水电项目有序退出等工作。推进市县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创新赤田水库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推动落实双碳目标,支持开展碳达峰路线图研究。支持严格实施禁塑令

9.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拨付62.7亿元,支持各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为全省374所初中阶段学校购置AED自动除颤仪、维修改造全省90所以上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宿舍等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实国家双减工作要求,全省共安排1.2亿元,保障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参与人员补助经费。

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拨付7.4亿元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比上年增长12.7%,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拨付77.9亿元,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拨付11.3亿元,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每人每月425元。全面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划转企业26家、国有资本权益143.4亿元,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支持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

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拨付16.5亿元,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需求,支持全省居民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完成疫苗接种959.4万人、2246.8万剂次,构筑起有效的防疫屏障。拨付6.6亿元,用于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支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每人每年79元。拨付13亿元,支持省人民医院南院(观澜湖)、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东新院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省中医院江东新院区等项目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全岛医院同城化均衡布局。

支持文化建设。拨付3亿元,用于文艺院团惠民演出、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文明生态村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等。拨付15.7亿元,支持平安海南建设,用于扫黑除恶、禁毒大会战、法治环境建设、应急救援等。

支持住房保障。拨付7.8亿元,支持建设2957套棚户区改造房、243套公共租赁住房和改造450个城镇老旧小区,向1.3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拨付2亿元注资金城国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开展安居型住房建设。

支持稳菜价稳物价。拨付3.2亿元,支持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生猪活体和冻猪肉日常储备、菜篮子保险补贴、蔬菜零售保险补贴、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奖励等。推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全年实现全省蔬菜种植面积23.3万亩次参保。

10.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继续落实增值税降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下调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收费标准。

提高政府采购效能和透明度。全面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27个,制定海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试点应用工作,全国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中我省位列第6名。建设政采贷系统,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首创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随时随地一键办理各类缴费票据业务,实现线下零跑腿,被选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三批制度创新案例,财政部给予高度肯定。

11. 全面启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坚决贯彻落实全省财政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取消部门预算预留,制定项目库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出台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意见,收集整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服务市县和部门共同谋划储备好项目。出台提升市县预算管理水平若干措施,加强对市县财政的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直各部门、各市县的积极配合下,2022年预算编制已实现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分开编制,部门原则上不再有二次分配权,部门预算细化到位率达98%,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精准,财政统筹更加全面有效。

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落实预算报告审查意见,吸收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报告整改工作,落实好省人大审议意见。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省财政厅承办省人大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21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狠抓财政审计问题整改,2018年至今审计查出的问题91已完成整改82。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省财政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市县、各部门和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齐发展短板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需求很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个别市县财政收支运行紧张;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资金分配慢、支出慢;预算绩效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预算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预算编制不实、支出不规范问题仍局部存在,暂付款规模偏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合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双供给作用,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受全球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贸易环境趋紧、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省内新旧经济动能转换等多种因素影响,经济财政形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从财政收入看,2022年我省仍然处于宝贵的发展机遇期。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红利逐步释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持续增多,海南经济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但由于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还不够牢,政策红利释放和市场主体培育也需要一定时间,特别是落实企业所得税实质性经营的要求,虽然从长期来看有利于夯实我省经济基础,但短期内将对我省税收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加上2021年财政收入形成高基数,预计2022年财政收入增速会有所回落。从财政支出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关键阶段,解决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欠账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补短板刚性支出需求很大,如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重点园区建设发展、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乡村振兴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总体来看,2022年我省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以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重点,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建立健全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把握以下五项原则: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将各类资金纳入财力总盘子统筹安排,对于符合用途的项目支出,优先使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同时安排一定规模资金,支持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增重点工作。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平均压减5%,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全面贯彻绩效理念,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区分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部门预算编列部门本级支出,细化到项目;补助市县支出全部列入转移支付预算,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谋划储备项目机制,以项目库为抓手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坚持绩效导向,完善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等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民生政策。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稳步提高教育、医疗、三农等薄弱环节的公共服务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调整优化财税体制。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要求,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将更多税收留给市县,激发市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做大全省财政收入蛋糕。强化财政支出再分配功能,发挥转移支付对区域发展的调节作用,加大中部生态核心区、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2022年财政政策

1.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增安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50亿元,支持增加有效投资,引导更多产业集聚,助力3+1”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继续从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中安排不少于60亿元支持园区建设发展。安排35亿元注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推动园区围绕产业定位打造主题产业子基金,形成一园一基金的格局。推动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在我省落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研究制定海南省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集聚,提升财政普惠金融成效,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产业发展。

2. 支持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聚焦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安排五网基础设施重点支出75.8亿元。其中,支持环岛旅游公路、美兰机场二期收尾、G98环岛高速公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段改建工程等重点交通路网建设61亿元;支持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琼西北供水工程等重点水网工程建设14.8亿元。

3. 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安排就业补助相关资金5.4亿元,增长2.5%,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现有就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

4. 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安排18.7亿元,增长57.4%。聚焦种业、深海、航天等三大未来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实验室落户海南,打造重点科创平台,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力争到2023年全省科技投入达到50-60亿元,推动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实现突破性增长。

5.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安排教育领域支出87.8亿元,增长10.2%,主要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深化双减工作、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地方高校发展、海南大学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和引进人才、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补助等。

安排社会保障领域支出115.9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

安排卫生健康领域支出85.3亿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省会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领域支出17.5亿元,增长6.3%,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文物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国家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申报双世遗经费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举办第二届消博会、国际旅游岛欢乐节等。

6.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安排农业农村领域支出99.2亿元,增长30.2%。其中,安排32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21.4亿元,支持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常年蔬菜基地、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厕所革命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12.6亿元,支持渔港建设、海洋牧场建设、渔船更新改造等。

7. 支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落实确保海南的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要求,安排生态环保领域支出56.2亿元,增长20.8%,聚焦农村环境短板,紧盯农村污水处理;继续支持实施禁塑令;支持海洋、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赤田水库生态保护补偿、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生态文明标志性项目建设;支持六水共治;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8. 保障封关运作软硬件建设

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方案》,新增安排封关运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管平台、非设关地综合执法点等重点项目建设。此外,年度执行中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通过统筹地债等各类资金足额保障封关运作软硬件建设。

9. 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加大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向中部生态核心区、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506.9亿元,增长5.6%,促进市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调整完善现行财政体制,支持海澄文定经济圈、大三亚经济圈、儋洋一体化发展。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3亿元,增长10%,加上债务收入214.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27.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98.3亿元,收入总计2452.7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0.7亿元,增长11.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74.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等36.3亿元,支出总计2421.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1.2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亿元,增长10%,加上债务收入214.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27.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14.4亿元,收入总计1621.8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8亿元,增长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4.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751.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等176.4亿元,支出总计162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亿元。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8.8亿元,增长36.7%,加上债务收入179.2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157.6亿元,收入总计875.6亿元。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6.2亿元,增长31.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17.3亿元、调出资金44.4亿元,支出总计867.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7.7亿元。

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3亿元,增长13.5%,加上债务收入179.2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17.4亿元,收入总计261.9亿元。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1亿元,增长28.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7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等162.2亿元,支出总计257.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6亿元。

(六)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亿元,增长31.2%,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6.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亿元,增长39.3%,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支出总计6.1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亿元,增长35%,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4.2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增长33%,加上转移支付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亿元,支出总计4.2亿元。

(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7.5亿元,增长3.9%,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432.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83.8亿元、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收入51.8亿元等。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5.7亿元,增长4.7%,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18.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支出52.2亿元等。本年收支结余11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50.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1亿元,下降17.1%,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17.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1亿元等。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9亿元,增长12.6%,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4亿元等。本年收支缺口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4亿元。

(八)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2年,省本级共安排165个预算部门支出720.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7%;项目支出526.4亿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73%

(九)2022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22年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51.4亿元,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剔除据实结算等项目外,已提前下达620亿元,提前下达比例为95%。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继续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全年经济更加平稳运行、均衡增长。

(十)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安排情况

按照优先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发改委清单项目、优先安排在建且申报需求较大项目的原则,拟安排使用债券资金151亿元(含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5亿元以及调增2021年债券额度6亿元)。分层级来看,省本级64.8亿元,转贷市县86.2亿元。分领域来看,五网基础设施68.3亿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28.3亿元,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37亿元,棚户区改造10.4亿元,生态环境治理7亿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21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5亿元,对下转移支付0.1亿元。

三、认真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改革工作

(一)坚持开源节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

加强收入监控和执行分析,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的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落实落细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培育财源税源。全力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地债资金支持,规范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高标准打造政府投资基金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渠道筹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资金。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集中财力支持适度超前开展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重点园区和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

(二)坚持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不低于90%,全力保障第一季度顺利过坎、平稳开局。实行常态化的财政支出通报制度,督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新增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研究建立加快债券支出进度的激励机制,将债券支出进度与部门预算安排和市县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规定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推动直达资金及时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精准施策,提升财政职能作用

优化财政政策供给,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等重点产业扶持政策,研究重点园区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革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支持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对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封关运作等领域保障。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重点,更加注重结果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项目为王,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项目库打造为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关键抓手,进一步完善市县、部门、财政三位一体的全省统一项目库体系。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建立项目谋划储备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部门和市县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建立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灯号系统,强化项目库支撑作用。加强与发改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的联合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建设保障水平。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导督促市县合法合规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严肃问责。密切关注市县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市县对省级库款贡献奖惩机制,督促市县稳妥消化暂付款。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积极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直达资金、民生资金检查,确保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完善内控内审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堵塞管理制度漏洞,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六)坚持蹄疾步稳,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体制建设

密切跟踪已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情况,做好政策评估,提出政策调整完善建议。深入推进销售税改革,加强数据收集、分行业调研测算和分析评估,做好销售税与内地税制衔接等重点问题研究。对标全岛封关运作准备的软件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研究。

(七)坚持高效协同,深化财政预算改革

推进财政管理数字化转型,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预算评审等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提前部署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进部门工作周期与预算编制周期协同。完善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做到一个专项一个办法。推动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优化省与市县财力格局,激励市县发展经济、做大蛋糕。加强市县财政工作指导,提高市县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各位代表,新形势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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