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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17386-2/2019-75757 分  类: 发文机关: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2019-02-28 17:53 文 号:琼财办发〔2019〕16号 发布日期:2019-02-28 17:53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各处室、厅属企事业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

现将《海南省财政厅2019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海南省财政厅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四个支持”、做好“四篇文章”、掌握“四点工作法”,努力打造新时代海南自贸区(港)财政

一、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情况,注重均衡组织收入一是建立财政运行动态监控体系。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态势,做好预算收支执行分析,对实施减税降费后可能出现的预算预计短收、库款流动性紧张等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并采取应对措施。二是认真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助,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不折不扣落实已出台的减税政策。加强收入预算执行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变化趋势,并注重各月度间收入增幅的合理均衡。三是继续狠抓收入质量问题。要加强收入质量监控,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市县收入质量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问题严重的市县加大惩戒力度。(牵头处室:国库处、非税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二、突出重点,确保省委、省政府重点项目支出。一是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排路网建设资金,支持五指山至保亭至海棠湾高速公路、儋州至白沙高速公路、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海口至文昌铺前大桥建设,为确保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夯实基础。二是加大水网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安排水网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以及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三是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查整改方案落地,整改到位。统筹中央综合财力补助和地债资金和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中央补助资,重点支持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管网建设,尽快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是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工作资金保障。服务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规划,支持海口江东新区基础设施、三大科技城、博鳌乐城基础设施、三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互联网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支持59国外国人进出岛免签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三年大会战、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牵头处室:预算局、经建处、农业处、企业处、国防与政法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充分发挥新的财税体制调控房地产的作用,将房地产产生税收大部分集中到省本级,推动市县破除“房地产依赖症”。做好海南省首期人才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公开发行工作,为人才提供首批租赁住房。二是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动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实质性降低民营企业负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研究适度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三是提升产业链水平。制定出台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落实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狠抓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政策落地。出台海南省支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海南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建设。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手段,加大产业发展痛点堵点扶持,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四是畅通经济循环。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融资增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和上市公司纾困支持基金,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牵头处室:预算局、税政处、非税处、综合处、社保处、企业处教科文处、国防与政法处、债务金融处、创投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围绕“资金筹措”“资金分配”“资金管理”三大任务,不断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科学做好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年度增幅不低于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专项扶贫资金年度增幅。深入开展天然橡胶产业脱贫工程保险行动。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两个一律”要求,推进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加强财政监督,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二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行动。发挥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作用,发展高效替代产业,支持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加工企业。加大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支持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三是大力支持乡村建设。以“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为抓手,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扶持,不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扶贫公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扶持。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四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农口专项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推进中央12号文件提出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牵头处室:农业处、预算局、国库处、经建处、社保处、税政处、债务金融处、预算绩效管理处、监督处、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三类幼儿”资助标准。继续支持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按照省政府《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工作方案》安排,大幅度增加海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支持海南大学率先开展综合预算试点。支持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全面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三是强化民生托底保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加大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力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快完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重点支持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垦区棚户区。严控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和财政补助标准。四是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配合主管部门试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五是促进文体事业发展。支持举办海南岛国际电影节,培育海南自贸区(港)电影消费新业态、新热点。加大基层特别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六是积极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研究设立省吸引百万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动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牵头处室:教科文处、社保处、综合处、企业处、行政处、创投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不断深化财税管理改革。一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按“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能整合即整合”的原则,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将专项资金数量由83项整合成39项,减少53%。建立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机制,其中事业类专项资金按照简政放权精神,主要由省级部门采用因素法分配到市县,建立“大专项+工作任务清单”机制;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按照“对赌”“不见兔子不撒鹰”原则安排使用。二是持续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的原则,研究制定环保、交通、教育、外交、国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配合财政部推进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三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科学编制预算,开展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严格控制预拨资金。下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权限。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建立预算评审和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四是推进国有资产和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加快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厘清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以国有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为主体,以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工作为载体,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为抓手的长效机制。五是深化会计业务管理改革。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善海南省会计审计服务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修订,支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世界知名会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到海南开展业务优化报账流程,提高报账效率。推动政府会计制度全面落地,率先编制跨区域合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当好政府会计改革试验田。六是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根据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牵头处室:预算局、税政处、各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处、非税处、预算绩效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债务金融处、会计处、国库支付局、预算评审中心、注协,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七、加强财政资金基础管理。一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及时批复下达本级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要定期通报、约谈、督导各部门、各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预算部门支出责任,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基层财政“三保”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基层财政运行的底线,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政策,做到“三公”经费一律不增、专项资金一律不增设,把节省的经费更多投入民生。三是抓好项目谋划。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服务,主动协调,督促各主管部门抓紧项目谋划,做实项目基础,科学合理做好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统筹安排。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省财政将极力争取中央专项债支持,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存量隐性债务项目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等。四是严格暂存暂付款管理。加大暂存款清理力度,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要严格规范暂付款的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暂付款增量,同时通过预算安排等手段,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存量。五是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基础。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省、市县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提高工资网络统发管理水平。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实施意见和初步建立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牵头处室:预算局、国库处、各部门预算管理处、非税处、政府采购处、国库支付局、票据建账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八、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二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处室、各市县财政部门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党负责、对本处室(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加强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厅党组对重大财税政策及资金分配政策制定、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等重点业务研究,加大内部公开力度,防范重大风险发生。加强内控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联合联运,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外部审计和对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剖析,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内部风险。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完善警示教育周活动机制,结合财政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促教。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五是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队伍。聚焦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融入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方面。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和省委关于“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的十条要求,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人岗相适,坚持依事识人、以事择人,着力提拔重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建设自贸区(港)财税政策专题培训。以从严管理为保障,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关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监督检查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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