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50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制定了《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家单位反馈无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1年6月24日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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