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地方分成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比例和分期年限等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26日至8月6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023年10月,《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和分期征收年限等事项的通知》(琼财综规〔2023〕10号)正式印发。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