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省财政厅会同省内相关部门在前期研究论证基础上,草拟了《海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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