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1月1日起,海南省率先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
由于各市县发展水平不同、待遇政策不一致和管理分散,市县之间医保基金负担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市县医保基金缺口不断扩大,不少市县医保基金穿底或面临穿底风险。建立医保基金全省统收统支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对基金预决算管理,统一城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统一基金收缴、核算、拨付等经办业务,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将在全省范围内合理均衡各市县负担,进一步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这一举措在全国范围内是首创,有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有力推进海南省的医疗保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