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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起采购商收购我省种植的冬季瓜果菜将获得补贴及奖励

  • 发布日期:2020-02-07 15: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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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26日至2020229日止,收购我省种植的冬季瓜果菜采购,可获得财政资金的补贴和奖励。

今年1月份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春节假期叠加因素影响,我省冬季瓜菜部分品种出现价跌卖难的情况。为做好节后我省冬季瓜菜产销工作,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冬季瓜运销,切实解决当前冬季瓜果菜价跌卖难等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冬季瓜果菜采购进行补贴及奖励,降低运销成本,鼓励采购加大力度收购冬季瓜果菜;并对采购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商给予奖励,切实改变当前我省冬季瓜果菜价跌卖难局面,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采购商在我收购的冬季瓜果菜,按销往目的地距离远近,每吨给予0.18元0.22不等的运费补贴,其中: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公里以内,每吨给予0.18元补贴;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2000公里以内,每吨给予0.2元补贴;销往目的地距离2000公里以上,每吨给予0.22元补贴。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同时,对采购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采购量在0.5-0.8万吨(含0.8万吨)的,奖励20万元;采购量在0.8-1万吨(含1万吨)的,奖励30万元;采购量在1万吨以上的,奖励50万元。所需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如运费补贴政策实施期满后,瓜果菜价格仍保持低迷,有关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运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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