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收购我省种植的冬季瓜果菜的采购商,可获得财政资金的补贴和奖励。 今年1月份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春节假期叠加因素影响,我省冬季瓜果菜部分品种出现价跌卖难的情况。为做好节后我省冬季瓜果菜产销工作,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冬季瓜果菜运销,切实解决当前冬季瓜果菜价跌卖难等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冬季瓜果菜采购进行补贴及奖励,降低运销成本,鼓励采购商加大力度收购冬季瓜果菜;并对采购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商给予奖励,切实改变当前我省冬季瓜果菜价跌卖难局面,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采购商在我省收购的冬季瓜果菜,按销往目的地距离远近,每吨给予0.18元—0.22元不等的运费补贴,其中: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公里以内,每吨给予0.18元补贴;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2000公里以内,每吨给予0.2元补贴;销往目的地距离2000公里以上,每吨给予0.22元补贴。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同时,对采购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采购量在0.5-0.8万吨(含0.8万吨)的,奖励20万元;采购量在0.8-1万吨(含1万吨)的,奖励30万元;采购量在1万吨以上的,奖励50万元。所需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如运费补贴政策实施期满后,瓜果菜价格仍保持低迷,有关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运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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