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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资产管理

  • 发布日期:2020-02-21 17: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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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和调配,2月21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疫情防控期间资产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调拨或捐赠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可简化审批流程,提升资产配置、处置效率。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出租、出借给中小企业的,可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不需报财政部门审批,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

    《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的管理,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流向清晰可查规范相关固定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卡片登记。

    《通知》指出加强资产监督检查严禁“搭便车”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资产,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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