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出台了《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外重大会展品牌来海南办会办展,大力培育省内现有重点专业展览或会议,积极打造国内外知名会展品牌。
《办法》明确省级会展资金主要用于省政府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会议、纳入省政府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会议(不含省政府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会议),同时,引进在我省举办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名前三名的专业展览和高端国际专业会议。
在支持方式与标准上,对于省政府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会议,列入承办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其他符合支持方向的展览或会议,以事后奖励方式,从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未来,海南将通过两到三年时间支持和培育,积极打造出6-7个全国知名的品牌展览或会议,2-3个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海南将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会展品牌来海南办会办展,引导推动我省会展业向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创新化发展,努力将海南打造成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战略定位下开放层次最高的国内外会展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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