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稳就业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一手抓防控疫情、一手抓脱贫攻坚”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保障残疾人生产生活,减少因病致残、因残致贫对我省脱贫攻坚成效的影响。
《意见》明确了推动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生活保障、推进残疾人供养照料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力度等六大主要任务,对保障残疾人福利、稳定残疾人就业和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05000041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