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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 发布日期:2021-01-14 09: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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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将出口退税环节提前,缩短企业退税周期加快洋浦港出口货物通关速度

海南自贸港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在启运地口岸(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经停港),自海南洋浦港区(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在启运港(经停港)出口退税(所退税种为增值税)的政策。

    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将出口退税环节提前,有利于缩短企业退税周期,提高企业揽货能力和资金周转率,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出口货物在洋浦中转,增强洋浦港辐射带动效应的有力措施。
    海南自贸港启运港退税政策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启运港数量最多,且这些港口既可以是启运港、也可以是经停港共包括15个港口:营口市营口港、大连市大连港、锦州市锦州港、秦皇岛市秦皇岛港、天津市天津港、烟台市烟台港、青岛市青岛港、日照市日照港、苏州市太仓港、连云港市连云港港、南通市南通港、泉州市泉州港、广州市南沙港、湛江市湛江港、钦州市钦州港。二是启运港和经停港不作明确划分,可以互换。航运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航线规划,出口企业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有利于货源组织。三是在经停港既可以装载货物,也可以卸载货物。这有利于提高企业揽货能力,提高仓位利用效率。四是缩短企业退税周期,提高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出口货物从需要在离境港申报退税提前至在启运港(经停港)即可申报退税,企业可以更早获得退税资金,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比如,从营口港启运的货物可以提前10-15天报关申请退税。五是洋浦港集成政策优势更加凸显。退税提前至启运港(经停港),洋浦港作为离境港的海关通关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同时与洋浦港诸多优惠政策叠加,包括建设“中国洋浦港”国际船籍港、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退税油)等,进一步增强洋浦港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航运枢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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