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公布了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结果,我省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脱贫攻坚期间,2017-2020年连续四年被评定为“优秀”)。
2021年,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导等举措,有效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为绩效评价考核取得优秀等次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做好资金、政策“双供给”,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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