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1号台风“蝴蝶”影响,我省部分市县遭遇暴雨洪涝灾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和分配资金,于6月17日紧急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00万元,支持受灾较严重的三亚、昌江、乐东等9个市县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应急厅,继续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推动加快预算执行,管好、用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积极支持灾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同时,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