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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02-24 1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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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

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8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出台《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以下简称琼财采〔201891号琼财采〔201891号文在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方面起到较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按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有关规定,琼财采〔201891号文有效期届满,我们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并于2022年2月10日正式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鉴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已经明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通知》主要从加强和规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程序性提出要求。《通知》5部分,第1部分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适用情形,主要对适用情况进行内涵说明,第2至第4部分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确定、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申请资料及流程、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执行等,5部分为其他特殊要求,特殊要求包括单一来源履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获批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还应进行采购计划备案,同时为了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指标衔接,《通知》中涉及的采购结果确认、合同签订以及信息公开的时间期限,应按照国家或我省的更高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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