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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11-04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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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财政部2021年5月25日印发《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7号)。与2016年的旧办法相比,新办法调整了资金使用范围,不再用于市场营销方向支出,增加用于补助因全国性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彩票销售场所暂停销售、需维持其基本运转的成本费用的支出方向;同时对资金分配规定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地方彩票事业发展因素、重点支持领域因素、申请因素三类。

为完善我省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更好落实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同时也为我省依规管理和分配资金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制定了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内容框架

《办法》共五章18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出台《办法》的依据、目的、定

义和原则。

第二章“使用范围”,规定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持的范围和“负面清单”。规定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提升彩票销售场所能力、改善彩票业务设施、支持宣传国家彩票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规范彩票市场秩序、支持业务创新、补助因全国性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彩票销售场所暂停销售,需维护其基本运转的成本费用,不得用于彩票机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或改善,以及未经批准的项目或与彩票事业发展无关的其他项目。

第三章“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规定资金分配的方法、下达的时间要求以及执行中的要求等。提出在分配资金时,以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年度彩票销量、年度即开票销量、彩票销售场所数、年度新上市地方彩票品种数、预算执行进度及上年度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按照30%、20%、20%、10%、10%、10%的权重进行分配。运用因素法分配资金不仅对财政部门分配资金进行规范和约束,也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争取更多资金明确努力方向。

第四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出加强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资金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做出了要求。明确省级财政部门和彩票销售机构是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省级财政部门应组织彩票销售机构,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按时向财政部报送绩效自评有关材料。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的实施时间。办法从2022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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