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海南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村级组织专用票据(电子)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村级组织票据使用,维护村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省财政厅在仔细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村级组织专用票据使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办法》主要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票规〔2021〕1号)等规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总则、村级票据基本内容和使用范围、村级票据业务开通、村级票据开具和管理、村级票据流转、村级票据监督检查、附则等七部分,共27条规定。
(一)总则。一是《办法》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票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海南省村级票据使用管理制度;二是明确村级票据的管理部门、法律效力以及查验渠道。
(二)村级票据基本内容和使用范围。一是对村级票据票面的基本要素进行详细列举,确保村级票据在使用过程中不漏项;二是列举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开具村级票据。
(三)村级票据业务开通。明确村级票据的开通流程、提交资料和审核方式。
(四)村级票据开具和管理。明确了村级票据的申领、开具、获取、作废和核销等流程,促进操作流程标准化。
(五)村级票据的流转。一是明确村级票据信息发送方式;二是明确村级票据入账相关情况;三是明确村级票据归档程序。
(六)村级票据监督检查。明确财政部门和村级组织的职责、违反本办法的处理、处罚措施。
(七)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村级票据业务怎样开通?
村级组织首次办理村级票据业务时,由村级组织在票据平台上在线提交申请函、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原件电子版或图片,以及单位基础信息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办理。乡镇财政所在票据平台线上审核村级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开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原因,单位更正后再提交。
五、村级票据怎样查询和下载?
村级票据信息真伪鉴别的查验下载有三种方式:
(一)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登陆的网址为:https://pjcy.mof.gov.cn/#/home
(二)海南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登陆的网址为:36.101.208.203:18080/billcheck/#/home
(三)通过海易办APP绑定手机用户,查看、下载村级票据。
六、《办法》由什么部门解释?
《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电话:0898-68531436、68531505。
七、《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办法》自2025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票据建账中心
2025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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