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负责选派省直单位会计人员,并进行考核和管理;参与省直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等。其职责如下:
(一)对省直行政单位和财政拨款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的会计人员(含会计员和出纳员)、账务和账户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二)负责派驻会计人员的选派、考核和管理。
(三)检查监督派驻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负责省直单位人员工资实行统一集中发放和办理社会保障费有关业务。
(五)参与省直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六)负责向省财政厅报告派驻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及其他收支情况。
(七)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省财政国库支付局)党风政风行风和廉政监督举报电话:6856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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