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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8-05 1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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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省属一级金融企业)

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194.5亿元,负债总额6233.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61亿元(其中:少数股

权益384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3577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9.4%、6.7%、14%;实现总营业收入977.6亿元,利润


总额54.1亿元,净利润41.5亿元,实际缴交税费9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8%、-6.9%、12%和52.8%。

截至2022年底,省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338亿元,负债总额3054.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283.6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13.7%、8%、22.4%实现营业总收入829.3亿元,同比增长25.1%,占全省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的84.8%利润总额43.2亿元,同比增长14.6%,占全省的79.9%净利润33.4亿元,实际缴交税费71.4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省各市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856.5亿元,负债总额3179.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77.4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5.1%、5.4%和4.3%;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8.3亿元,利润总额10.9亿元,净利润8.1亿元,较年初分别减少3.1%、46.6%和35.8%实际缴交税费19.7亿元,较年初增长12.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817.05亿元,负债总额2540.0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7.03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154.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97亿元,增幅39.94%。营业收入66.12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91亿元。按经营类型分,全省国有金融企业包括:银行类公司13家,担保类公司16家,证券类公司3家,金融控股类公司7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家,其他金融机构15家。按组织形式划分,国有独资企业8家,国有全资企业23家,国有绝对控股企业16家,国有参股企业8家。

截至2022年底,省级国有金融企业34家,资产总额2795.57亿元,负债总额2535.5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9.99亿元。营业收入65.28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65亿元。其中,按组织形式划分,国有独资企业4家、国有全资企业14家、国有控股企业10家、国有参股企业6家。

截至2022年底,市县级国有金融企业21家,资产总额21.48亿元,负债总额4.4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7.05亿元。营业收入0.8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0.26亿元。其中,按组织形式划分,国有独资企业4家、国有全资企业9家、国有控股企业6家、国有参股企业2家。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344.06亿元,负债总额685.13亿元,净资产6658.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9%、1.96%、7.98%。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5308.49亿元,占比72.28%;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035.57亿元,占比27.72%。2022年,配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330.61亿元,出租出借资产0.52亿元,对外投资1.46亿元,处置资产22.63亿元,资产收益1.08亿元。

截至2022年底,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127.19亿元,负债总额91.88亿元,净资产3035.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2.00%、1.72%。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600.58亿元,占比83.16%;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26.61亿元,占比16.84%。2022年,配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15.15亿元,出租出借资产0.25亿元,对外投资0.88亿元,处置资产10.17亿元,资产收益0.58亿元。

截至2022年底,市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216.87亿元,负债总额593.25亿元,净资产362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3%、2.60%、13.86%。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707.92亿元,占比64.2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08.95亿元,占比35.78%。2022年,配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215.46亿元,出租出借资产0.27亿元,对外投资0.58亿元,处置资产12.46亿元,资产收益0.5亿元。

截至2022年底,我省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入账2804.62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374.42亿元,交通基础设施1464.55亿元,水利基础设施812.29亿元,其他基础设施153.36亿元;政府储备物资5.39亿元;文物文化资产0.41亿元;保障性住房82.1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建设用地14.07万公顷,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8.11%。全省国有耕地6.85万公顷,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95%,主要分布在澄迈县、儋州市、东方市、临高县等市县。全省国有园地63.81万公顷,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6.79%,主要分布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三亚市等市县。全省国有林地64.79万公顷,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37.35%,主要分布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三亚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等市县。全省国有森林蓄积量1.62亿立方米。全省国有草地0.64万公顷,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4%,主要分布在海口市、澄迈县、三亚市、儋州市等市县。全省国有湿地10.99万公顷,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6.34%,主要分布在三沙市、儋州市、文昌市、海口市等市县。入库储备土地总面积约0.55万公顷。

海南省管辖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千米,根据最新海南省海岸线修测成果,海南本岛海岸线总长1910.11千米(不含海岛岸线),其中自然岸线长度约1204.24千米,占海南本岛岸线总长的63.05%,海南岛周边有海岛600余个。

截至2022年底,海南省水资源总量363.8亿立方米,全省总供水量45.58亿立方米。全省总用水量45.58亿立方米

截至2022年底,全省发现各类矿产8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68种。除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外,保有资源储量达矿产地规模的有40种,矿产地244处。查明资源储量位于全国前列的矿产有天然气、玻璃用砂、锆英石砂矿、钛铁矿砂矿、富铁矿等。

根据2020年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全省森林面积219.76万公顷。全省森林蓄积量1.61亿立方米,相比2010年的1.50亿立方米,增加了0.11亿立方米。我省“多规合一”共划定林地面积211万公顷,湿地44.62万公顷。根据“国土三调”的12类湿地(不含浅海水域)数据显示:全省12类湿地(不含浅海水域)总面积为30.15万公顷。浅海水域14.47万公顷,海南13类型湿地总面积为44.62万公顷。全省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01个,面积715.97万公顷,扣除重叠后面积为711.76万公顷。

(五)其他相关资产

1.社保基金有关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社保基金本年收入682.9亿元,本年支出556.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26.3亿元。滚存结余893.7亿元。

2.政府投资基金有关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省政府投资基金共有11支,基金总规模为161.1亿元,基金累计投资项目32个,其中投资设立市场化子基金10支,直接投资项目22个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情况。2022年,我省新增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项目共11个,总投资186.61亿元,较2021年全年入库项目数量增加4个,总投资增加142.09亿元。新增入库项目覆盖市政工程、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截至2022年底,在库项目累计落地率87.6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省属一级金融企业)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扣除客观影响因素后,全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7%,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按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保值增值情况:

企业名称

本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上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海南省国有企业汇总

102.7

102.1

海南省省级企业

105.1

102.4

海南省省直部门监管企业

108.2

104.5

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

104.7

102.1

海南省国资委其他监管企业

0

88.9

海南省市县级国资监管企业汇总

100.4

101.8

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

管理办公室监管企业汇总

102.5

102.6

2.项目投资再创新高省属企业落实“将投资油门踩到底”的工作要求,推动复工复产,加速实现满产达产。2022年年中,各企业落实全省稳大盘要求,自加压力、追加投资到330.7亿元。全年完成投资354.8亿元,完成率107.3%。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达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琼海博鳌机场封关运作项目顺利封顶。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高峰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主坝工程基本封顶,琼西北供水工程全线动工。环岛旅游公路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省属企业投资3个驿站陆续启动建设。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定安至琼海段)两个2023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提前开工建设。2022年省文资办监管的文化类企业申报备案投资项目10个,计划投入资金约4.06亿元,涉及项目投资、金融理财、新公司设立等

3.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进一步彰显。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紧紧围绕“三大定位”,机场板块岛内外航线规模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水平,区域综合开发板块加快向市场化转型,免税销售额同比增长119%,贸易业务同比增长14倍。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市场化手段对职工自营种植端营收进行整合,夯实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基础,实现资产总额1125亿元,同比增长30%,成为省属企业中第二家资产规模突破千亿元企业。海南旅投旅游商业板块迅速崛起,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3%。海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围绕建筑施工、建筑产业化、城市更新三大主业提质降本增效。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构建绿色建材产业链。海南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儋州、白沙等地通用机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航主业实力持续增强。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省属企业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安居房产业,开工建设安居房超过6500套。海南国际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是中央领导亲自关注和推动成立、体现国家战略性科技力量和海南自贸港高新技术产业未来的一家公司,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谋划新海陆岛物流园、全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等重大项目。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项目业主,海南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全省国省道项目业主,待开工项目总投资1459亿元,未来三年年均投资486亿元。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省信创工程的主要承接单位,参股的航芯半导体和通航飞机项目,成为海南战略新兴产业破局性、引擎式项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属国资国企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4.全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1)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国有资本向自贸港建设四大主导产业、重要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聚焦,推动海南国际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运营。省属企业参股的航芯半导体、通航飞机制造、海底数据中心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等正抓紧谋划推进。

2)资本运作取得突破。支持省属国资国企把资本运作作为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抓手,海南发展股份完成首轮定向增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续发全国首单省级人才租赁住房REITs,获得1.56倍超额认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收购新加坡合盛农业控股权,成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橡胶全产业链集团。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公告注入海旅免税板块。各企业共备案债券融资人民币257亿元(含中期票据)、美元5亿元,实际使用债务融资人民币64亿元、美元3亿元。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全国首单自由贸易港专项公司债8亿元,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首期公司债10亿元,并创造全省主体“AA+”信用债票面利率2.89%的历史最低录。

3)存量资产盘活取得突破。统筹国资系统资源,向亟待扶持的企业注入资产,提高企业注册资本金,帮助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融资能力。将省国资委所持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26.9%股权无偿划转给海南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近年来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本金预算向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倾斜,将省国资委所持监狱集团和欣升公司整体产权无偿划转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其收回海口港集团公司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及马村港管理权。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基本完成,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增资10亿元。通过上述注入资产举措,海南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3亿元增加到30亿元,负债率从85%降到50%以下。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在建安居房规模超过3000套。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71份、合作项目67个,涉及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200亿元。出台支持国有闲置存量土地建设安居房、“安居房+安置房”等政策。

4)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依法依规、动真碰硬开展省属托管企业处置,将1126家托管企业集中到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中攻坚,完成处置核销80%,预计挖掘资产超10亿元。持续开展“两非”“两资”清理,全面完成17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处僵治困”年度工作,涉及资产7.3亿元、负债1.1亿元。开展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分类明确减亏措施和计划。开展账外资产专项清理,通过排查清理出账外资产55.5亿元,尚未评估定价、金额暂不明确的房产、车位和土地资产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5.全力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战。

1)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实施“百日攻坚计划”,召开64场次改革推进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43项主体任务全部完成,4家“双百企业”、3家“科改示范企业”、8家对标提升行动企业改革任务均完成年度目标。入选国务院国资委标杆企业1家,新增科改示范企业1家。

2)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加完善。19家省属一级企业及31家重要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董事会应建尽建、专职外部董事占多数,从试点探索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各级企业全面制订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

3)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健全。17户省级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建立了对所属各层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制度。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均已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率100%。出台超额利润分享实施意见、中长期激励指导意见,25家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3+2”中长期激励制度。19家重点监管企业职工人均工资达到8.2万元,同比增长18.5%,超额完成增幅不低于11%的目标。

4)科技创新取得突破。推动省属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海南金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设立2家省级实验室,积极鼓励引导省属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海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4家子企业获批。22家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共投入研发经费2.54亿元,同比增长52%。

5)各企业、各市县改革成果亮点纷呈。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核心业务领域引进职业经理人,下属5家子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获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公司治理示范企业”称号,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国改办“双百行动”典型案例。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清理退出方式处置16家三级及以下子企业,重组整合海垦实业21家三级及以下子企业。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层层制定差异化的决策事项和权限清单。海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体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海口市开展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三亚市8家市属国企对外市场化融资19亿元,成功发行全省首单供水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儋州市加快推进国企改制,推动与洋浦国企整合重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专门组建海南保发控股集团,促进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开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对县属国企进行整合。

6.全面加强国资监管

1)法治国企建设深入推进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印发《海南省政府性收购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出台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董事会工作规则、公司章程指引等基本制度。规范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财务决算审计、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管理等制度。推进11家省属企业配备总法律顾问。协调24宗涉国企重大案件,涉案标的额19.8亿元,挽回经济损失7.4亿元,避免4.2万亩国有土地被收回、被征用、被执行等风险。

2)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取得重大突破。2022年16家单位移交企业260家,涉及总资产311.8亿元,占清查摸底总资产98.1%。

3)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持续上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实现24家国资监管机构和739家各级国有企业全覆盖,数据采集交换等15个系统已经上线。

7.落实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分配任务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为4.7亿元,其中,调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4亿元。组织省属企业及时足额上缴收益,截至2023年9月已完成上缴任务的91.6%。已完成预算支出2.8亿元,完成全年支出任务的84.8%。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2022年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817.05亿元、营业总收入66.12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91亿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78.45%、72.94%、38.83%;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2.28%、11.58%、6.78%。

2.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一是强化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顶层设计。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暂行规定》,加强全省统一部署,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二是不断健全国有金融资本配套管理制度。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流转管理。印发《海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职责。

3.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完成全省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占有登记和年度监督检查,核发省级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证,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二是开展国有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国有金融企业填报财务季报和决算,依托财政部决算报表和绩效评价系统开展国有金融机构绩效评价。根据中央文件要求,2021年起,组织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报送当年经营目标值,并依据确定的目标值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成功组建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平台。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组建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打造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金融股权投资和金融创新服务三位一体的平台。由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组建规模为100亿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支持海南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撬动社会资本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2022年1月,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正式注册成立。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对我省目前5支存量省本级政府投资基金进行优化整合,统一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五是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起组建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均已投入实质性运营。

4.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担保行业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如海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续专注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积极引导合作银行降低贷款利率,有效降低农业主体综合融资成本。海南海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力支持民营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健康经营,致力打造“海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服务商”。海南省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坚守支小支农主业,持续推进“琼科贷”“琼旅保贷”“信贷通”“雏鹰保”等业务发展,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多元化、低费率的专项融资担保服务,业务发生额和支持企业户数在全省50余家担保机构中均列第一。

5.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目前我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处在可控范围内,在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担保类金融机构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监督管理制度,从股权设置到业务范围进行规定,在风险识别与监测方面也制定了具体指标和措施,对已到期逾期项目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及时化解逾期担保贷款风险,担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按时足额计提相关准备金,担保费率符合国家、省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未参与代客理财、非法集资等超经营范围及违法业务。银行类金融机构坚持合规经营,出台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各项监管指标均保持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金融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均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和风险处置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印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印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管理和监督。

2.加强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为推动我省省直机关单位和市县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直机关预算和绩效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首次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告报送情况等有关资产管理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3.继续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于2022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充分结合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特点,集不同层级单位的管理需求于一体,以资产动态数据库为核心,围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与核算系统和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进行精细化、过程化管理,实现上下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4.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印发《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全面摸清我省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积极推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规范政府会计核算,并积极制定公共基础设施入账操作办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入账和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等资产管理工作,多举措大力持续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入账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并得到财政部肯定。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市县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政府储备物资入账工作情况的通报》,推动市县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入账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省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公路数量32555.72公里,期末入账数量32124.21公里,入账转化率98.67%;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水库工程数量1384座,期末入账数量1332座,入账转化率96.24%;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水力发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文基础设施等数量与期末入账数量一致,入账转化率达到100%;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市政基础设施入账转化率均在60%以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一是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顺利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并建立数据库。统筹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和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试点,为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夯实基础。二是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和统一确权登记改革。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制定了省级与试点市县责任清单。构建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省级价格体系,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完成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簿工作,成为全国首个登簿的国家公园。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办理大多数事项可3日内办结,部分事项立等可取,更加便民利民。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945宗,解决率74.47%。海口市“交房即交证”落地实施。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一是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三区三线”划定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正式启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履行报国务院审批程序。环新英湾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已经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编制形成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旅游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成果。按照“急用先批”原则,截至目前,批复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1290个,占比59%;2022年农房报建“零跑动”系统线上报建总数较2021年增长10倍,办结数增长8.5倍。二是推动建立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制度,全省18个市县均编制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是推进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化3.0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机器管规”数字化转型,实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由二维向三维转变。出台《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三把钥匙”协同监督操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控规调整审批,建立规划调整审批和数据管理全留痕、可追溯的机制。启用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平台市县基础版和“三把钥匙”数据防篡改功能。

3.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实施耕地垦造行动,新增耕地5.69万亩,创我省历年最高录。国家下达我省721.75万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644.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已通过“海南省田长制监测监管系统”带位置下发市县,建立了3000余人组成的市县、乡镇、村三级田长和网格员体系。二是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出台因公共利益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等政策,规范土地节约集约管理。累计处置闲置土地5.15万亩,处置率65.8%,超额完成全省确定的60%处置目标任务。三是一体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修订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和准入目录,制定了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与行动方案。制定了27.4%的陆域和35.2%的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海岸带利用和保护实施细则,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电子围栏”提醒机制。我省共开展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和10个省级试点。国家级试点中1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6个已经市县政府审批;省级试点中,3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县政府审批。出台《关于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垦地融合制度集成创新工作方案》,促进城乡和垦地融合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采挖砂石土资源管理,部署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治理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四是持续加大对水资源节约和管理力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成绩保持良好,均满足国家下达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儋州新英湾超采区地下水位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五是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2022年全省林木采伐蓄积量为234.92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400万立方米的58.73%。

4.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一是大力提升用地用林用海用矿审批效率。面对反复的疫情,出台一揽子超常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跑出规划与要素保障服务“加速度”。批准征转用地约5.6万亩,同比增长37%;供地6.25万亩,同比增长4%;新增审批用林3.99万亩,同比增长40.5%;新增审批出让用海3.01万亩,同比增长41%;新增省级储备土地1691.37亩;新增海砂资源量6.97亿立方米(其中建筑用砂1.71亿立方米),新增建筑用石料资源储量0.46亿立方米,“净矿”出让0.64亿立方米。基本完成环岛旅游公路8个驿站的土地收储,高标准形成8个驿站的设计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土地超市”制度,“土地超市”全口径营收411亿元。“土地超市”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纳入第十五批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发布。二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印发《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的实施意见》,修订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海洋渔业、旅游业用海政策文件。陵水黎族自治县率先完成首宗海域立体分层确权出让审批。积极推动南海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试点,完成5个海洋油气勘查区块优选评价,其中两个区块已纳入国家油气探矿权出让计划。2022年海洋生产总值2136亿元,同比增长7.4%。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9项省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市县实施。推行土地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制度,降低企业资金压占成本。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管理,进一步推进土地矿产网上交易,实现商业、住宅用地和矿业权全流程网上交易。

5.严格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从严从实抓好督察整改和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部南海局跟踪核查的全省国家海洋专项督察83项整改措施、263个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底,完成183个,完成率69.58%;督察组转办我省37件群众质疑件,办结率100%。严肃开展耕地保护督察整改,2021年度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率72%,配合自然资源部广州督察局完成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工作。深化土地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率78.4%;规划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率99.57%。深入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建立“增违挂钩”机制。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双零”专项整治,累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760宗,已处置656宗。圆满完成国家部署的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得到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的肯定。开展“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共摸排金矿废弃矿井(硐)133个并已处置完毕。二是强化海洋执法监察。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开展海域岸线海岛巡查和疑点疑区核查,非法用海用岛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积极开展海洋维权巡航执法,驱离一批外籍侵渔渔船,维权巡航执法报告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取得较好成效。三是开展“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累计建立整改销号台账问题331个,已完成整改328个,整改销号率99%。四是扎实推进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和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及打击毁林专项行动。

三、上年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211月,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提交的《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认可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近年来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同时提出了存在问题和建议。省财政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市县财政局等对审议意见及问题建议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比如,在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工作,“2家投资运营主体+7家龙头产业集团+9家专业化特色企业”国资新格局雏形初现;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支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HAC和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融资工作取得成效,完成首轮定向增发,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续发全国首单省级人才租赁住房REITs,获得1.56倍超额认购等;积极推动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建章立制基础性工作,出台了《关于政府性收购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省属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度。在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不断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积极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暂行规定》等,建立出资人管理和行业监管等沟通协调机制,组建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我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平台,做强做大我省国有金融资本,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并由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推动实现“一园区、一基金”,支持海南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高质量发展。在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修订印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多举措推动我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入账及转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产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权属登记工作的通知》,妥善解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历史遗留产权规划验收联审及确权登记问题。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下大力气盘活建设用地,出台因公共利益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标准、《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修订产业用地控制指标,规范土地节约集约管理等。

四、全省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覆盖情况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9号)的要求,2022年,除了三亚市天涯区、海棠区、崖州区以外,省本级、19个市县以及海口市4个区和三亚市吉阳区均已向同级人大上报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五、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国资国企“小散弱”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大部分省属企业主业不强、市场规模小、营业收入和利润低,很多企业发展能力低下,至今还没有一家企业进入中国500强市场化机制改革有待深化,企业管理体制、薪酬分配考核体制有待完善,个别省属企业改革意愿不强、力度不大、发展动力不足,很多企业谋划项目能力欠缺,自营项目较少,融资渠道不畅;托管企业中大部分是存在欠税、债务纠纷、涉案涉诉的“空壳”企业、“僵尸”企业,注销或破产难度较大。二是我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体量较小,国有金融机构牌照不齐全,聚集金融资源效应不明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不足;国有金融资本主要为国有实体企业集团体系内的二级金融企业,对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和风险管控响应能力有待提升;相关部门对出资人职责和委托管理认识尚未达成一致,对国有金融资本三年委托管理落地及到期后的国有金融资本划转将造成较大阻碍。三是需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部分单位资产清查不彻底,存在账外资产,导致账实不符;由于资料缺失、税费欠缴等历史遗留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和高校还有大量房产未办理权属证明,导致资产产权不清、权证不齐,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需进一步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造成预算文件、价值资料、竣工资料等相关信息缺失,补办相关转固资料存在一定难度,单位主观上对补办转固手续存在畏难情绪,积极性不高,造成在建工程转固工作难度较大、转固工作推进较慢的问题。四是自然资源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耕地红线管理问题突出,耕地垦造进展不平衡,生态修复任务比较繁重,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防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尚不完善,存在规划与土地权属二元不融合造成的图实不符、图证不符等空间错位问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不动产登记还有不少堵点痛点需要解决;国土空间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违法违规用地用矿用海问题屡禁不止,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越权审批、超项目类别审批等问题时有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形势还较为严峻,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坚定不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中长期激励等正向激励政策。修订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对市县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二是坚定不移加快省属企业进退整合。实施交通系统、地质系统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研究制定2023年各省属企业主业清单,加大“两非”“两资”清退力度,常态化开展亏损子企业治理,支持国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海南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整合省内演艺资源,推进海南省出版发行集团、海南省传媒集团组建工作,持续加大对海南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三是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各省属企业今年共谋划安排358个项目,总投资2056.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4.9亿元,同比增加30.6%。重点聚焦安居房、“六水共治”、封关运作、城市更新等领域,谋划布局实施一批有市场空间、有规模体量、有竞争优势、有显示度的项目。围绕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系列政策,指导企业更加精准策划包装项目,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和申报成功率。提升项目闭环运作能力,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续建一批、竣工一批”的项目滚动接续推进机制。四是坚定不移推动资源统筹利用。支持现有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一企一策”开展资本运作。全面梳理省属企业土地、房产、股权,全面清理托管企业、僵尸企业、账外资产,盘活省属企业长期闲置的土地、厂房等存量资产。继续推动省属企业闲置土地资源归集,支持保障性住房产业发展。五是坚定不移防范化解风险。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做好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后半篇”文章。加快海南省国资财务共享云平台建设,提升企业财务数据上报效率和质量。大力推行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结合实际逐步授权放权,减少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已核准备案的事项,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国有金融企业对全省重点工作的响应力度。二是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形成直接管理、委托管理常态化工作内容和机制。三是通过公司治理程序参与国有金融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薪酬、经营预算、股权董事议案审议管理制度,开展产权登记、绩效考核、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等具体管理工作。四是做大做强国有金融资本投资战略布局。积极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正常运营,依托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探索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管理,优化我省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监管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努力补齐短板,压实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发展、造福人民。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加强对省级预算单位、市县财政部门资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提高各级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执行政策和处理业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快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进度根据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具体操作规范文件,指导推动各单位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手续,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转固基础工作,积极推动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四是积极推动海口、三亚开展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摸清家底、集成数据、动态监管、有效盘活”为目标,探索建设智慧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大数据平台,集成各类资产数据信息,科学分析管理,可视化动态监管,努力解决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底数不清、系统分散、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

(四)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是全面夯实自然资源安全基础。制定海南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五年行动方案,全面摸清底数并严肃整改。认真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实施耕地电子身份证及电子围栏制度,完善田长制工作机制。坚决抓好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建立自然岸线占用生态补偿制度。实施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三年行动和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以林长制为抓手,抓好森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建立和完善林业机制,加强林业宣传教育。提高现有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推动海岛型水网骨干工程规划建设,加快智慧水务建设。二是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跟踪做好省级和海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批。推进海岸带、环新英湾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项规划报批。以“机器管规划+土地超市”赋能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全国领跑行动,构建国土空间智慧化治理3.0体系。持续推动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个国家试点和12个省级试点,以“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海岛矿一体化生态修复、集中连片造大田、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计划供应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保障新增建设用地5万亩以上,林地定额指标3万亩以上。协调做好马村港三期、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用海报批。深化“土地超市”制度改革,拓展“土地超市”应用场景向二级土地市场、海域、矿产、集体农用地经营权等领域延伸,建立并实施“项目策划+土地超市+极简审批”供地全流程制度。拓展“承诺制+标准地”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加强产业用地对赌协议履约监管,持续推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2023年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达到2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75%。在全省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新老矿“增减挂钩”机制。推动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等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深海高端装备产业、油服基地与南海资源开发融合发展。继续实施油气勘查区块优选评价,实现海南省本级海上油气勘查区块出让零的突破。四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动省级自然保护地、水资源和海口、三亚、文昌、昌江四个委托代理试点自然资源公告登簿工作。构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代理机制试点,有序推进资产清查统计核算,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履行好所有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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