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规〔2022〕25号)的有关规定,为调动我省各市县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现将《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60号)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部分184万元分配至澄迈县。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有意见,请实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省财政厅。(邮箱:cztjjc@hainan.gov.cn;联系电话:0898-68530222)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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