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海南海全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海南海全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海南海全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
二、海南海全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的投资人为:李占武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11302980014)。
三、海南海全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四、海南海全会计师事务所(个人独资)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此复。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0898-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3002、0898-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财政厅 主办: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协办: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财政业务咨询电话:66226711、65203006
会计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65233002、65236391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琼ICP备10002183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2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