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三亚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1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四批)预算(附件1),主要用于支持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补助资金,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
二、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并用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使用情况请按规定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市县 |
下达资金 |
备注 |
合计 |
300 |
|
|
1 |
三亚市 |
300 |
用于支持危重新生儿 救治中心项目建设 |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
项目单位 |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 |
||
省级财政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30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300.00 |
||||
省级资金 |
|
||||
年度目标 |
支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新生儿科服务质量,加强新生儿的救治能力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切实降低婴儿死亡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省级和地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数量 |
1个 |
||
质量指标 |
婴儿死亡率 |
较上一年下降或≤5.2‰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单位相关科室DRG组数 |
较上一年提升 |
||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单位相关科室病例组合指数(CMI) |
较上一年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较上一年提升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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