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相关市县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从省预备费中下达你市县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详见附件1),用于恢复农业生产和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
一、此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减灾”、“2130314—防汛”。
二、农业救灾资金优先支持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困难农场群众等困难群体,确保不出现因灾返贫致贫现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优先支持恢复粮食、橡胶生产,尽快补种、抢种晚稻和橡胶,保障粮食和天然橡胶供给安全;优先支持到人到户的生产奖补,帮助农户购置种子、种苗、肥料等农资,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经营,稳定农民收入。水利救灾资金优先用于水库、渠道、堤防损毁修复。
三、请相关市县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收到省级指标文件后,在1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农规〔2024〕31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抓紧做好农业生产恢复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
四、请相关市县填报《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附件2)、《台风“剑鱼”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附件3),并于9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审核汇总,绩效目标填报要与救灾工作相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水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9月25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我省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
附件:1. 2025年台风“剑鱼”农业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2. 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3. 台风“剑鱼”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2025年“剑鱼”台风农业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市县 |
省级资金 合计 |
其中: |
备注 |
|
农业防灾减灾 |
水利救灾 |
||||
合 计 |
6000 |
5000 |
1000 |
农业防灾减灾列“2130119-防灾减灾”,水利救灾列“2130314— 防汛”。 |
|
1 |
三亚市 |
2600 |
2500 |
100 |
|
2 |
陵水县 |
1940 |
1700 |
240 |
|
3 |
乐东县 |
560 |
500 |
60 |
|
4 |
五指山市 |
700 |
300 |
400 |
|
5 |
临高县 |
80 |
|
80 |
|
6 |
保亭县 |
120 |
|
120 |
附件2
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区域绩效目标备案表
(2025年)
专项名称 |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省财资金) |
5000 |
|||||
年度目标 |
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灾后农(牧、渔)业生产恢复,确保农(牧、渔)业生产稳定发展。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农作物恢复生长等 |
万亩 |
|
|||
支持农业生产设施修复 |
平方米 |
|
|||||
支持水产和畜禽养殖设施修复 |
平方米 |
|
|||||
支持补栏补苗 |
只(尾) |
|
|||||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受灾地区农作物、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因灾损失 |
|
减少损失 |
|||
社会效益指标 |
灾区农业生产能力恢复 |
|
基本恢复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 |
|
保持稳定 |
||||
满意度 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
% |
≥90% |
附件3
台风“剑鱼”水利救灾资金区域
绩效目标备案表
(2025年)
专项名称 |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专项实施期 |
长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海南省水务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1000 |
||||
年度 目标 |
台风“剑鱼”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用来修复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救灾资金优先用于水库、渠道、堤防损毁修复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 |
处 |
|
||
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
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整治数量 |
处 |
|
||||
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
涵闸泵站水毁修复数量 |
处 |
|
||||
防汛通讯设施修复 |
套 |
|
||||
防洪工程修复抢护专业设施和机械使用 |
台班 |
|
||||
防洪工程修复抢护物资材料投入 |
|
|
||||
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 |
套 |
|
||||
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 |
套 |
|
||||
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 |
套 |
|
||||
水文应急监测预报 |
次 |
|
||||
质量指标 |
工程施工设计标准 |
|
|
|||
工程施工监理 |
|
|
||||
工程施工验收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到市县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 |
≥8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及时修复水毁工程设施,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
|
|
||
保障抗旱供水安全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
|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
|||
保障旱区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
|
已修复工程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促进人类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
已修复工程良性运行,有效发挥防涝保安作用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指标 |
上级主管单位满意度 |
% |
≥90 |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 |
≥90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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