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意义重大。我厅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抓牢基层打基础、健全制度促规范、完善机制添动力、注重创新增活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快推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机关思想建党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坚持以党支部为主体的经常性理论学习模式,采取专题培训、宣讲报告、“三会一课”等方式,分专题、分领域、分重点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研、把握精髓,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会同组织人事处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岗位奉献,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十三五”规划、“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基本内涵,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建功十三五,喜迎十九大”主题活动,不断强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组重要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推进财政机关特色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开展身边好人、最美系列评选、弘扬好家风等活动,推进财政机关特色文化建设。围绕“七一”党日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90周年,开展“薪火传承万里行、井冈精神永相传”活动,深化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坚持 “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压紧、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引导各级主体责任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推动党建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共同发展。
(五)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党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进行考评;党员向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述职后根据考评结果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六)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支部的设置情况进行排查,督促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及时换届选举。研究制定培训规划,加大党支部书记上岗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干部代表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考察,学习革命前辈和习近平总书记艰苦奋斗的精神;加强党建工作调研,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瓶颈”问题,努力打造1至2个“机关党建设示范点”,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强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力。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党支部党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加强与干部职工交流谈心,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发扬民主。
(八)严格发展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并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力度,更加重视做好发展对象思想上入党的工作,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九)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履行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职能。结合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活动,努力构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为精准扶贫办实事”活动,把“双联系”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乐东扶贫点和贫困户逐步脱贫。
四、严明党的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好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牢记政治责任,保持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十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继续加强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有重点地开展“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常抓、细抓、实抓。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嘴勤、眼勤、耳勤”,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积极做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议评价工作。
(十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具有财政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学习,充分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教育月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庭审旁听、典型案例剖析和实地参观,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深入发展,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十三)严肃执纪监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用纪律规矩约束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以严的监督、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处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和申诉、控告。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一案双查,落实责任追究,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推进群团建设,营造和谐活跃的机关氛围
(十四)坚持党建带群建,夯实群团工作组织基础。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党建带团建机制,配强厅机关工会、团委领导班子,大力加强工青妇干部队伍规范化、常态化培训,为机关群团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扩大群团组织覆盖面,不断巩固党的群众基础。
(十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团文体活动。按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搭建工青妇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的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坚持勤俭原则组织机关文体活动,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五一”球类比赛活动。在办公区增设简易健身器材,常态化开展篮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和慢跑等全民健身活动,带动职工强身健体。以党建协作组和工会互动组为纽带,加强与各单位群团组织的沟通交流。
(十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爱和困难帮扶。广泛深入开展传统节日送温暖、职工医疗互助、妇女职工安康互助等工作,完善帮扶机制,拓展机关帮扶渠道,加大对特困家庭、孤残家庭及群体帮扶力度。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完善诉求反映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