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印发〈2018年省直机关纪工委工作要点〉的通知》(琼直纪工〔2018〕1号)精神,厅机关纪委结合财政工作,制定了《中共海南省财政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财政厅机关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海南省财政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财政厅机关纪委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着力于源头防腐、教育拒腐、监督反腐,突出从严治党主线,依规治党,持续深化政治纪律检查,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时代海南财政提供坚强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反反复复研读,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通过组织研讨、演讲、调研等形式,凝聚财政干部智慧力量,增强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动力和活力。组织理论测试活动,对各支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抓好党章党纪党风教育。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在机关纪委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中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活动,加强机关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审查水平。继续抓好“廉政教育月”活动,认真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和财政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厘清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压实主体责任。组织签订《海南省财政厅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厘清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干部严重违纪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
(四)完善制度措施。根据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新的任务和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保障措施细化“两个责任”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述廉述责、廉政约谈、责任追究、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措施。
(五)加大问责力度。把推进和保障“两个责任”落实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不听招呼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日常监督,健全防控制度,推动财政源头治腐工作
(六)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探索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新路子,延伸机关纪委的探头作用,让违纪必究成为常态。打造“阳光财政”,不断扩大和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人士和媒体从业人员等社会监督力量,参与监督,实现监督无处不在。
(七)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清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任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切实担负起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从源头上、机制上有效防控廉政和业务风险,全面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完善并严格执行廉政相关制度,不断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压紧压实责任。
四、严字当头,动真碰硬,巩固与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果
(八)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抓好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牢记政治责任,保持政令畅通。高度警觉、坚决抵制“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九)抓重要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变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点,通过廉政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打出正风肃纪组合拳,不给“四风”问题留下喘息机会。积极做好党风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和社会评议评价工作。
(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巡视、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每一件问题线索认真组织初核,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和自办案件报备规定,以及处置结果报告党组和省直纪工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党员干部一般性问题,采取函询或找本人和组织谈话的方式核实情况,及时进行提醒;对轻微违纪不够纪律处分的,给予组织处理进行警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案件商研制度,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财政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财政纪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尚实干,形成严细深实的作风,努力践行“三个表率”。
(十二)加强机关纪检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依据《加强省直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党支部纪检委员或联络员的指导,明确职责,督促抓好纪检工作落实。
(十三)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和参照《省纪委监委业务流程细则(试行)》,规范运行规则,优化动作流程,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在制度的笼子里秉公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推动监察机关监察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强化财政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直机关纪委组织的培训班,根据“双挂”跟班学习制度要求,加强对纪检干部培训。加大纪检工作宣传力度,积极采写工作信息上报省直纪工委,释放正能量,营造廉洁从政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