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三大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出台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执行范围,进一步推动有关“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地。
《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针对上述三大产业,《目录》分别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中的产业等3大部分进行逐一细分。其中,旅游业共包含6类14项,现代服务业共包含22类131项,高新技术产业共包含36类324项。
《目录》明确,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本目录。去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本《目录》执行。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本《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执行。 (海南日报记者周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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