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意见的通知》(琼财预〔2021〕85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海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6月12日至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024年7月12日,《海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4〕18号)已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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